
我的互联网生涯,时间并不算很长,到目前为止,大约一年多一些。我上网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写作,成为自由撰稿人。因为我主要写作长篇小说,一部小说最少也是20万字,用电脑写作,当然比用纸笔轻松多了!还有投稿,起初是抱着一大包手稿到邮局去邮寄,邮费贵不说,一旦泥牛入海,还要从头再来,麻烦!有了互联网就不同了,用电子邮件投稿,快捷而又方便,省时省力,而且文稿可以备份,不至丢失。
决定做自由撰稿人,还是近年的事情,不过我还是喜欢自诩为自由作家,觉得这个名称够好听够气派!好听归好听,气派归气派,实际工作起来,并不是很轻松。首先要有一定的闲暇时间,尤其是自由写作,虽然冠以“自由”两个字,还是要有一定时间保证的,把雷锋的“钉子精神”用在写作上,虽然非常合适,但是我认为善于挤和钻时间,不如集中大部分时间要好一些,就像鲁迅先生那样,“把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写作上”。
我的看法是,把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写作上,包括搜集资料和素材,比如读书看报和寻找课题,这样更容易做出成绩来。其实写作也是生活,是所有文学朝圣者喜欢的生活,当然这种生活有别于其他职业者的生活,哪怕是比较近似文学作家的画家和摄影家,他们的生活也和作家不尽相同。为了把时间都用在写作上,我除了吃饭和睡觉,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写作中度过的,当然不忘了锻炼身体,抽空练练武术和气功。一般情况下,睡前的一两个小时是我修练气功的时间,我修炼的主要功法是中华浑圆功和武当派气功,比如红纱掌和白鹤真人飞鸣图,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入门。
其次是要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尤其在你的文学作品还没有换成金钱的时候。对此我的感受颇深,曾几何时,我也是视金钱如粪土,高傲得很!不过这种高傲被残酷的现实重磅炸弹击得粉碎。先不要说我自己的柴米油盐、衣食住行以及煤气水电,请看一看媒体经常报道的那些上不起大学动不起手术的人们吧,在那个紧要关头,你一定会因为无力资助他们而感到惭愧不已。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写作就可以赚大钱,如果有谁为了赚钱而写作,那么他不饿得皮包骨就算万幸!当然少数出了名发了财的作家除外。其实哪个职业都有赚钱和不赚钱的,写作也不例外,美国作家丹·布朗一部《达芬奇密码》就为他赚得10亿美元,这不能不说是所有作家的荣幸!
目前,我国网民达到了2.21亿,已经超过了美国,成为全球网民最多的国家,不过人均上网水平却不是很高,说明我国电脑普及率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很低的。许多人上网,主要是闲聊天、玩游戏,或者看新闻、寻刺激。当然这个寻刺激并不是指玩游戏。这些人的闲暇时间似乎总是不少,也许有的人真的发扬了雷锋的“钉子精神”,挤时间和钻时间,不过他们不是用来学习,而是用来“扯淡”,把互联网当成了消遣娱乐的绝妙工具。虽然此种做法无可厚非无可指责,毕竟消耗的是金钱和时间。这样的网民,对于社会的进步来说,再多也是枉然。如果利用网络写作或者发展事业就不同了,比如文学博客或者电子商务,可是这样看来,似乎更像一部神话! 神狮@2008-4-30 13:1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