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晨检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学校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实践应急条例》和市、区卫生局、教育局的有关规定要求,特制订一下制度:
一、 每天进行晨检,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学生、教职工有发热、头痛等类似传染病症状,要及时通知监护人送医院检查治疗。
二、 请班主任每天密切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统计学生的出勤人数。
三、 发现学生身体不舒服或有摄氏38度以上高热学生必须迅速隔离,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带其去医院看病,并在家休养。
四、 对因病缺课学生及时发现、及早隔离、及早诊治,有效预防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
五、 每天执行开窗通风制度,并做好登记工作。
200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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