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的补充规定所折射的问题 |
| 教育部的补充规定所折射的问题
据报道,国家教育部将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拟增加“教师要保护学生”的新规定,并在全国征求意见。这是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公共道德建设的新形势下,在绝大多数中小学生都是需要法定监护人的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客观现实情况下,进一步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需要。作为一名终身从事教育工作的退休教师,对教育部这一应时的重要举措,表示积极拥护和全力支持。
另据报道,教育部新闻发言人近日在通报上述举措的新闻发布会上,观点鲜明地表述了他对汶川大地震期间发生的范某某事件的看法:“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无庸讳言,“教师要保护学生”的职业道德规范的补充规定,与范某某事件的发生不无关系。可以说,令人震惊并引起公愤的范某某事件所暴露的社会公共道德问题和教师的职业道德问题,也就是教育部的补充规定所折射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育部的补充规定是在范某某事件的催生推动下出台的。
应该说,无论是现在还是过去,范某某事件在全国教师队伍中是极为罕见的个例。在这次汶川大地震期间,以谭千秋为代表的灾区广大教师始终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甚至舍生忘死、奋不顾身地为保护学生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赢得了全社会乃至全世界的高度赞誉。范某某事件的发生确实是偶然的,然而就范某某其人其事出现和发生的社会道德气候和教育制度根源而言,却又是必然的。
从社会道德气候而言,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的社会转型期,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物质文明的不断进步,在社会某些领域和某些国人的精神文明的进步程度,不仅没有得到同步的提高,而且反而在明显地下降,集中表现在社会主义的国家与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核心价值观、人生观以及见义勇为、先人后己;重义轻利、舍生取义等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观和义利观,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由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性所孕育滋生的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个人利益至高无上等典型的资本主义腐朽观念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无时无刻不在改变甚至颠覆人们的传统观念。应该说,作为生活在社会现实中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或深或浅地受到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这是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曾几何时,在我们大力倡导社会公共道德的时候,不是就有人明火执仗地提出“道德、良心、党性,多少钱一斤”的质问吗?我们不能不说,像范某某这样在危急时刻自顾逃命,弃学生的生命安全于不顾的极端自私自利者,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所受到的社会道德气候的潜移默化的负面影响,是极为严重的。正如范某某曾直言不讳地说:“当时除非救我的女儿,即便是我的母亲,我也不会去管她!”由此可见,范某某甚至连做人的底线道德都已丧失殆尽,更不用说什么高尚的“师德”了。这难道还不能说明他所接受和认同的社会公共道德异化的负面影响之深吗?
尤其从教育制度根源而言,在当前不少待遇优厚的领域和高薪热门的行业,用人“唯文凭论”、“唯名校生论”,重才轻德的社会氛围的影响下,如范某某这样的青年教师和培养这类教师的学校也不是绝无仅有的。范某某事件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当前我国高等学校乃至中等学校和初等学校普遍存在不容忽视的、只管教书不管育人;只管文化专业知识的传授,不管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品质的教育的不良倾向。一句话,只抓应试教育,不抓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最终导致学生有才无德、高分低“德”甚至无才无德的恶果,这不能不说是对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智育第一”的应试教育制度的惩罚!特别说不过去的是,连在古代科举制度下都有人提出“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师职责,在现代文明社会的学校里,怎么能只讲“授业”而忽视“传道、解惑”呢?这究竟是教育的进步还是教育的退步?!在十年浩劫期间,“四人帮”出于阴谋篡党夺权的目的,以大批所谓“智育第一的修正主义教育路线”为借口,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大肆鼓吹“读书无用论”,培养一大批祸国殃民的既无德又无才的“流氓加文盲”。“四人帮”倒台以后,我们大批“读书无用论”,竞然重蹈“四人帮”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的覆辙,又回到“智育第一”的老路上,而且之于当年的“智育第一”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是多么沉痛、多么值得我们反思的历史教训啊!有人说,范某某就是轻德重才的应试教育造就的、与新时代的主流意识形态、与值得继承和弘扬的传统道德观念格格不入的一个“怪胎”。我是十分赞同这一观点的。有什麽样的教育理念和教育制度,就培育出什么样的学生,范某某不是振振有词地说,“教师只有传授知识的责任,而没有救护学生的义务”吗?而且他还大言不惭地说:“我是中国最优秀的文科教师之一,如果我没有做教师的资格,那么中国的教育就没有希望了!”可见,范某某这个“怪胎”的言行,就是他多年所接受的轻德重才的“智育第一”教育的一面镜子。这,也就是范某某事件在媒体上曝光以后,之所以有那么多与范某某受过同样教育的年轻人,一哄而起地支持他的原因所在。
在我们这些由党和人民一手培养的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代人民教师看来,作为一名教师,除了向学生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基本职责,还要尽力去关心学生的思想和生活,保护学生在校时段的人身安全,这也是教师应该自觉遵守、践行的职业操守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并不觉得有什么强制的压力和思想负担,更没有把它看作是对教师的什么“道德绑架”。当年,这些师德规范并没有全都列入什么教师工作条例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更没有写进什么相应的法规条文,因为根本就毋须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应法规来强制教师执行。按理说,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应该优于前辈教师,没想到事实并非如此,这是令人感到十分遗憾的!
总而言之,范某某事件的发生和教育部有关《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补充规定所折射出的问题,再一次以不争的事实雄辩地证明:轻德重才的应试教育,就是滋生如范某某这样无耻的极端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者的土壤和温床。 |
夕阳红 发表于 2008-6-28 15:54:00 阅读全文 | 回复(5) | 引用通告 | 编辑 |
| Re:教育部的补充规定所折射的问题 |
| 谢谢理解,全社会都需要理解 .尽管待遇不高,地位卑微,人格歧视,但我们仍然会向你们老教师学习,学习你们的优良作风和崇高的师德.祝愿你工作顺利,万事如意,身体健康.QQ352168219 |
lny0328(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7-2 17:17: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
| Re:教育部的补充规定所折射的问题 |
|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首先对以下三位游客网友的到访留言表示感谢!本人是上海一名退休多年的教师,对于教师工作的辛劳和甘苦有切身感受,但对外省市中小教目前的工资待遇不甚了解。没想到目前我国同等教师工资待遇的地区差别如此悬殊,颇为伱们感到不平,并向你们表示深深的同情和理解。作为伱们的同仁,我全力支持伱们向社会发出的呼吁,但愿伱们的呼吁能引起党和政府的足够重视。 欢迎伱们常来我的博客切磋交流,不吝赐教。—夕阳红6/29 |
abc918发表评论于2008-6-29 16:06: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
| 教师的生存 |
| 为了工作几乎不睡
点头哈腰就差下跪;
日不能息夜不能寐;
工作有事立马到位;
屁大点事不敢得罪;
一年到头不离岗位;
劳动法规统统作废;
身心憔悴无处流泪;
逢年过节家人难会;
变更签证让人崩溃;
工资不高还装富贵;
稍不留神就得犯罪;
抛家舍业愧对长辈;
身在其中方知其味;
不敢奢望社会地位;
全靠傻傻自我陶醉 |
oo9(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28 23:13: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
| 你知道吗 |
| 以下是全国各地教师工资情况:
2、我是四川广元市朝天区的一名年轻教师,小教一级.02年西南科大英语专业专科毕业,当时响应支教的号召,到了国家级贫困县--朝天教书.现在,一个月扣除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卡上工资为854,无任何福利待遇.以前学校逢年过节或多或少还发点福利奖金,现在就只领个光工资,这种情况持续快两年了.早就听说要涨工资,但迟迟不见动作。
3、广西,钦州 96大专毕业,中二 777
4、我是重庆的一名农村小学教师,工作7年,2001年被评为小教一级.现在每月工资是745元,其它没有包括13月工资,只够我一个人基本解决温饱。
5、湖北荆门,大本,副高,工资1110,工龄18年,这次能涨多少?
6、我是湖北的,90年大专毕业,最后学历为本科,中学一级教师,现每月收入900多元,不超过1000。
7、我是重庆市农村教师,工作17年才877元。
8、河南禹州农村教师,中学高级工资不过1100多。
9、西安市公办学校,中教二级,工资总额,也就是实拿到手的是1150,房价平均为3000元。民房租住每月得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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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ai(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28 22:50: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
| Re:教育部的补充规定所折射的问题 |
要求教师付出,那么谁在平日里为教师付出?教师的工资,教师的地位,教师的人格,教师的心理,教师的身体,哪个领导在平日里真正关心过,有事了,我们 要求教师这样那样,可我们是怎样对待老师的?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平日就应该多关注老师,提高教师的地位,保障教师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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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首先对以下三位游客网友的到访留言表示感谢!本人是上海一名退休多年的教师,对于教师工作的辛劳和甘苦有切身感受,但对外省市中小教目前的工资待遇不甚了解。没想到目前我国同等教师工资待遇的地区差别如此悬殊,颇为伱们感到不平,并向你们表示深深的同情和理解。作为伱们的同仁,我全力支持伱们向社会发出的呼吁,但愿伱们的呼吁能引起党和政府的足够重视。
欢迎伱们常来我的博客切磋交流,不吝赐教。—夕阳红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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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y0328(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6-28 22:29: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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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年逾古稀的退休教师,中共党员。现于《大众网》开通我的博客以文参政议政,老有所为。以文求教,老有所学。以文会友,老有所乐。夕阳无限好,何愁近黄昏!本人在此发布的所有文章均为原创作品,未经本人同意,任何媒体或个人不得擅自转载或引用。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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