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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因推行禁止公务员在工作时间中午饮酒的“禁酒令”而闻名。据说禁酒令推行半年来,接待费仅酒水一项就节约4300万元,酒类招待费用下降30%以上。因违反包括禁酒令而受到处理的人员达444人,涉及科级干部85人。
就在人们为这个“禁酒令”叫好的时候,在信阳市的新县,却出了一位因为喝酒而“因公殉职”的“优秀共产党员”,他就是新县计生委主任郭世忠。
根据记者调查,郭世忠是因为工作应酬饮酒,在娱乐中心昏迷不醒,最后抢救无效死亡。(3月11日《东方今报》)
郭世忠2月27日凌晨去世,2月28日,新县县委就发文追授他为“优秀共产党员”;同日,新县县政府发出追记郭世忠个人三等功的决定文件;2月29日,信阳市人口计生委向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发出向郭世忠学习的文件。
前后三天,全部办妥,谁能说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低?
据说郭是接受下属(乡里的计生干部)的邀请,去娱乐中心喝酒的。喝酒致死,或许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丑事。但有关部门编造谎言,把醉死干部的死因说成是连续工作引发急病,让人感觉这里面就有问题了。
随着郭“因公殉职”事迹的披露,“新县县委认为新闻媒体反映郭世忠饮酒和到歌厅唱歌后突然发病死亡情况属实,并表示虚心接受新闻媒体的批评和监督,并诚恳接受上级组织的处理。”
新县县委认为,他们在研究处理善后工作时,认为郭世忠是夜晚喝的酒,没有违反禁酒令,考虑他过去一贯表现好,人也不在了,从关爱干部、不亏待干部的角度考虑得较多,而忽视了有关情节。县委认为,在追授荣誉时,考虑不够周全,决定不够慎重,给后来的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接着,河南省新县县委宣传部部长刘耀林13日对新华社记者说,“中共新县县委目前已停止对县人口计生委党总支书记、主任郭世忠追授个人三等功办理手续,县委、政府收回追授其个人荣誉称号和记功文件。”
可怜的郭书记、郭主任,活着的时候没有立功,没当上优秀,死了也只当了半个月的“优秀共产党员”,至于哪个追授的三等功,可能连证书证章都没领到,就又被撤消了。
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追认烈士、授予表彰、号召学习,是不是有点操之过急?又迫于压力,以“不周全”、“不慎重”撤消其所有,这其中有什么玄机……
这消息不但没让活着的人感到丝毫的安慰,可能连死去的人也莫名其妙,还给人留下诸多问号。
正所谓反手为云复手为雨,原来英雄与“狗熊”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郭世忠不是第一个“醉酒殉职”的“烈士”,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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